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商品,在出口木箱包装产品质量报验的同时,还须申请商检机构对产品的运输包装进行性能检验;各种方式的出口运输包装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性能检验。分别按GB/T 4857 中21个标准执行。出口木箱包装各项手续及资料的编制和装箱要求:
1、出口木箱产品装箱资料由供货单位按承包单位规定的种类、份数和编制要求制做,装箱资料须用塑料袋封装 (资料较多时还应另装入一只出口木箱) ,然后将其固定放置在产品批次发运第一箱内。资料过多无法装入出口木箱时,可单独装资料箱,并将资料字样标记在出口木箱的品名规格栏目内。
2、出口木箱内每一单位零部件均应系有中、英文书写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设备名称、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图号、图纸序号、装箱单号等。
3、出口木箱内所装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应与标签及装箱单记载的内容三者完全一致,捆装、框架、裸装及卷装的包装货物,应将装箱单、箱件清单等资料集中装入资料箱。
4、木箱装箱清单、箱件清单制作要求是提交国外业主商务单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外装运、报关的必备文件,也是设备承包、运输、安装等各有关单位进行设备交接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制作,保证质量,做到单单、单货、单证三项相符,准确无误。
5、出口木箱装箱清单以每包装箱、件为单位制作,用以详细表述某包装木箱所装设备或零部件的详细内容,可以同一品名、规格构件为单位,参照箱件清单的做法制作简化装箱单,木箱箱件清单是制造厂每批交货总清单,用以说明该批设备各包装箱件的基本情况。
6、木箱装箱清单、箱件清单务必用打字机以中英文对照方式打印,中文在上,英文在下,不得用手写方式填写;装箱清单、箱件清单由木箱打包公司或设备制造厂负责编制。由木箱打包公司或设备制造厂再分包的设备或配套设备,仍由原专业公司、设备制造厂统一编制,装箱清单、箱件清单须按规定的份数分页装订成册,联同各种有关单证,于出口木箱装车发运前七天,以快递方式寄交需方。
以上就是木箱包装工程师-彭百桂为大家介绍的出口木箱包装需要的手续及资料编制和装箱要求的全部内容,如果大家还对相关的内容感兴趣,请持续关注
本文标题:出口木箱包装需要的手续及资料编制和装箱要求 地址:http://www.mu-xiang.com/hangye/mu-xiang-113.html